释义 |
法律分析: 有了民兵保障卡,以后可以随时随地的领取、使用训练务工补助,而且免年费和跨行取款手续费,并且提供了民兵专属理财等服务。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三十四条 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随军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驻军所在地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接收和妥善安置;随军前没有工作单位的,驻军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安置;对自谋职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有关费用。 其符合随军条件无法随军的家属,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妥善安置,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因参战伤亡的民兵、民工的抚恤,因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伤亡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的抚恤,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