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驾驶机动车遇到这种情况行驶如下: 驾驶机动车在红绿灯路口的行驶规定如下: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驾驶机动车在红灯路口被后车追尾办法如下: 1、在车辆被追尾时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及时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 3、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4、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损失在赔付限额内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