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退伍军人优抚政策主要体现在就业、落户和补贴以及社保等方面。就业: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被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比例不低于80%;落户:在服役期间如果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可随父母任何一方落户;补贴:退役但是还未工作等待就业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社会保险:按照军人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所需费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安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二十二条 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以退休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以供养方式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