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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驾驶机动车起步前,驾驶人应对乘车人提出什么要求?
释义
    【法律分析】
    驾驶机动车起步前驾驶人应对乘车人提出三点要求,1、要系好安全带;2、不要把身体伸出车外;3、不要向车外抛洒物品。无论是驾驶员还是乘车员,开车还是坐车,长途或短途,都要牢记系紧安全带。安全带就是我们的生命带,倘若真的发生意外,安全带就是我们的救命稻草。所以驾驶员不仅要自己系好安全带,还有提醒乘客。将头伸出车外是十分危险的行为,倘若忽然来一辆车或者旁边有什么障碍物,那可就酿就大祸了。尤其是小孩子,出于好奇,更是此类事故的_发人群,一定要时刻留意,避免不幸的发生。不要向车子外抛撒物品,这是乘客的基本要求。尤其是高速公路上,车辆高速行驶的情况下,一个小小的都可能造成一场事故。物品会形成障碍物或者遮挡驾驶员视线,十分危险。希望大家无论是为了别人的安危,还是为了自己的未来,都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定。其实,除此以外,还有很多驾驶员会提醒乘车人的。一些是为了大家的安全,还有一些是出于礼貌,共同维护身体健康和良好的卫生环境。比如现在疫情期间,驾驶员便要提醒乘车人戴口罩。还有的会提醒照看好个人财务和看顾好自己的小孩等等。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持有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第七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二)身体条件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时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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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