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手后,怀孕男方不负责任起诉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女方怀孕期提出离婚诉讼需要:1、女方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证据;2、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3、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进行受理;4、对符合符合起诉的案件进行立案。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怀孕的男方如何起诉不负责任 怀孕了男方不负责是可以进行起诉的,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是需要支付另一方抚养费的。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一、起诉流程如下:1、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包括原告、被告的身份信息被告的身份信息以及诉求;2、将起诉状递交到被告所在地法院;3、法院受理后,同时需要缴纳诉讼费用;4、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通知书等;5、等待开庭审理即可。二、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女方怀孕引产男方不负责任可以起诉吗? 怀孕对方不负责,起诉方式如下:1、起诉对方,对感情不负责任,这个法院是不受理的;2、如果是起诉对方,有财产上的纠纷,这个法院是受理的;3、如果是起诉对方,在怀孕期间,要求其支付一定的生活费,这个法院可能会受理;4、如果等到小孩出生后,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这是法律支持的,孩子是否是婚生子女,父母都有抚养的义务。这个法院一定会受理的。并且如果附带起诉有精神损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个法院现在也会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婚女方怀孕男方不负责,起诉需要什么? 单纯因为未婚怀孕是不可以起诉的,可以等到孩子出生以后,以孩子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支付抚养费。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恋爱期间怀孕了,孩子出生了,但男方出轨,不负责任,怎么办? 法律分析:1、首先对于恋爱期间一方出轨无需承担法律上的责任。2、对于未婚先孕,如果决定将孩子生下来,虽然是非婚生子女,但男方作为亲生父亲,仍然需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责任;如果决定不要孩子,则对于因此产生的医药费以及女方所必需的营养费,可以要求男方进行分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分手后可以起诉男方吗 分居快两年该带齐起诉书及副本、结婚证、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相关证据材料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该内容由 马长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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