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参与调解,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没有达成和解协议、调解协议,或调解协议未执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工伤保险费用,或者未参加职工工伤保险的,由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再向用人单位追偿。因此,即便用人单位拒绝参与调解,受害人仍然可以通过诉讼和职工工伤保险基金来获得应有的赔偿。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当事人没有达成和解协议、调解协议,或调解协议未执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工伤保险费用,或者未参加职工工伤保险的,由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再向用人单位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