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把户口本上的人注销吗? |
释义 | 户口本是我国公民的重要证件,不可随意注销。户口登记提供了基本的人口资料,用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户主负责申报户口登记。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户口可以注销的情况包括公民死亡、服现役、定居国(境)外等。以上是户口本不可以随便撤销的主要内容。 法律分析 户口本不可以随便撤销。 可以注销户口的情况包括公民死亡、服现役、定居国(境)外等。居民户口簿是我国公民的重要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用于登记住户人员的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具体职称、职业等内容的簿册。 在上学、结婚、领取护照、以及办理很多重要事情时均需使用。户口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也是户口登记制度的目的和作用。 户口登记可以提供基本的人口资料。比如人口数量有多少、城乡或地区分布如何、有多少老年人、多少劳动力、多少学龄人口、多少婴幼儿人口的职业分布如何、行业分布如何、文化程度分布如何、婚姻状况如何等数据,可以以此为依据,制定科学合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物质和文化生产,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结语 户口本是一份重要的证件,不能随意撤销。注销户口的情况包括公民死亡、服现役、定居国(境)外等。户口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户口登记提供了人口资料,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计划、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登记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户口簿是具有证明身份效力的重要文件。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户主负责申报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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