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公司发起人的数量 |
释义 | 法律分析:股份公司发起人人数应当在二人至二百人之间,发起人中一半以上应该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公司可以通过发起设立或者是募集设立。募集设立的,股东需要实缴后才能向外募集。 一、股份制企业成立条件是什么 股份制企业的成立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在发起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应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数的35%。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组成。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由5到19人组成。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公司法对发起人有什么要求 公司法对发起人的要求是: 1、发起人的范围。中国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 2、发起人资格。中国规定,只有在中国设立的法人才能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3、发起人的最低限额。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一半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有住所; 4、发起人的出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可以以货币、实务、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出资; 5、认购股份股款; 6、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交募集申请; 7、召开创立大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前15日通知各认股人或者公告会议日期。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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