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驰名商标的名字已经被广大人员认知,是受到保护的 二、驰名商标的核名在当地如果有一家公司注册,是不可以给予办理的 三、提供材料不够齐全,建议这种形式应从大厅递交办理 法律依据:《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国营工商企业; (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 (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 (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