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作为义务的来源? |
释义 | 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是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的主要来源之一,是指由其它法律规定并由刑法加以认可的义务,这里的法律包括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等;职业或者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它是指一定的主体由于担任某项或者从事某种业务而依法被要求履行的一定作为义务; 一.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刑法学者眼中,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的认识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1)认为不纯正不作为犯是行为人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通常以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该观点是我国的通说。 (2)认为以不作为的方式实现了法规中以作为形式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叫不纯正不作为犯。这种观点是日本的通说。 (3)认为不实施法律期待的一定行为并因此而导致一定结果构成的犯罪叫不纯正不作为犯。这种观点是德国的通说。 二.特征 (一)负有法定义务。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具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的行为。 (二)拒绝履行的行为。是指能够有条件作为,而拒绝履行作为的行为。 三.义务来源 1.法律明文规定的积极作为义务 2.职业或者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 3.法律行为引起的积极作为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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