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县管干部包括哪些 |
释义 | 县管干部包括科级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科级干部。科级领导干部包括正科级领导干部和副科级领导干部,比如县委办副主任,政府办主任,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县教育局局长,县发改局局长,乡镇党委书记,乡长,人大主席等,副科级领导干部包括县政府组成部门副职,乡镇副职等。 我国的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分中管,省管,市管,县管干部,分别由中央,省,市,区县管理的干部,管理是指任命和免除,分别由四级组织部门进行任免,考核也分别由四级组织部门进行考核,区县管理干部为基层干部,大都分布在县及机关,部门,乡镇等工作岗位。 只有达到一定级别的干部,才有资格由省委组织部任命、使用。对官员来说,“省管干部”既是一种荣誉,也是“政治生命”的象征。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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