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未领取后如何继续领取? |
释义 | 失业保险不领取以后还可不可以拿?领取失业金的流程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者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自愿离职并进行失业登记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金的流程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调查核实、填写申领登记表和求职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劳动者需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分析 一、失业保险不领取以后还可不可以拿 1、劳动者失业保险金未领完,以后失业还能再领的,但是上班之后就有工作了是不能领取的,只有在需要劳动者非自愿离职才可以领取的。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二、领取失业金流程是什么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结语 劳动者失业保险金未领完,仍可在再次失业时继续领取,但若在此期间就业,则无法领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劳动者需满足缴费年限和非自愿失业等条件。领取失业金的流程包括提交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填写申领登记表和求职登记表等。只要符合条件,劳动者可前往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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