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概念理解 |
释义 | 法人继承中的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区别在于产权拥有性质、继承关系和继承权利。被继承人拥有产权所有权,继承人在继承前没有产权;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被继承人无法继承继承人的财产;被继承人有指定继承人的权利,而继承人没有指定继承的权利。 法律分析 被继承人和继承人都是法人,通常是亲属关系,但是在法律规定的性质方面有所不同,它们的区别为: 1、产权拥有性质不同。被继承人指的是拥有产权所有权的人;而继承人则对要继承的产权没有所有权,只有在继承之后才有产权。 2、继承关系不同。继承人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财产,而被继承人因某些原因(如死亡等)无法继承继承人的财产。 3、继承权利不同。被继承人没有继承顺序,但有指定继承人的权利;而继承人则没有指定继承的权利。 拓展延伸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是指在继承案件中,作为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所享有或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权益。继承人作为合法继承者,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包括对遗产的支配、处分和享受。同时,继承人也承担着义务,如履行遗嘱中的约定、支付遗产税等。被继承人则是指遗产的原有所有者,其权利主要体现在对遗产的处分和转让,同时也有义务配合继承程序的进行,提供相关的遗产信息。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是保障继承制度的正常运行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环节。 结语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法律性质上存在明显区别。被继承人是拥有产权所有权的人,而继承人在继承前并无产权,只有在继承后才享有产权。此外,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而被继承人无法继承继承人的财产。被继承人具有指定继承人的权利,而继承人则没有指定继承的权利。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在继承案件中具体体现,继承人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继承制度的平衡,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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