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设立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公司设立的程序如下: 1、到市工商局企业登记窗口咨询,领取注册登记相关资料,具体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2、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以核准的名称到银行开设临时账户,股东将入股资金划入临时账户; 4、到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证明; 5、将备齐的注册登记资料交工商局登记窗口受理、初审; 6、按约定时间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缴纳注册登记费; 7、到报纸上发布公告。 公司章程应当包括的内容如下: 1、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都必须有住所,载明公司的名称和住所,是标识公司、确认其权利义务归属的依据; 2、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从事的行业、经营的项目的种类,经营范围要依法经过登记,有些还需要依法经过审批; 3、公司注册资本,以货币表示的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自然人股东应载明姓名,法人股东应载明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问,出资方式是指出资的种类,不论股东是以货币、实物还是无形财产作为出资,都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6、公司的主要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主要机构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等,这些机构的职权、议事程序和规则,也应依法在公司章程中做出具体规定; 7、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对外发生法律关系时,由法律规定代表其做出法人意思表示,法定代表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以会议形式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综上所述,申请注册公司对的应当向工商局提交相应的材料,办理营业执照,开设基本账户,发布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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