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过户房子需要的手续和证件如下: 1、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双方应持不动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相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管部门应审查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并在15日内书面答复是否受理申请; 3、房管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不动产转让当事人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5、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房屋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