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行政许可的设定与行政处罚的设定的区别是:行政许可的设定渊源相比较行政处罚的设定渊源,要求更高。而行政处罚的设定之中可以由省级政府、设区的市级政府、部门规章来设定,所以行政许可的设定要求主体更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条 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