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州户口政策的准入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符合直系亲属投靠规定的; (二)符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规定的; (三)被大中专院校录取需要将户口迁往院校集体户的; (四)录(聘)用调动的; (五)符合随军条件的; (六)符合本省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规定的; (七)符合福州市人民政府的购建房、投资兴业、引进人才等落户规定的。 《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办法》 第四十八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报户口迁移: (一)符合直系亲属投靠规定的; (二)符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规定的; (三)被大中专院校录取需要将户口迁往院校集体户的; (四)录(聘)用调动的; (五)符合随军条件的; (六)符合本省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规定的; (七)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购建房、投资兴业、引进人才等落户规定的。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是遇到了相关的需要户口迁移的情况的时候,一定要及时的注意相关的户口迁移以及变更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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