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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来宾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在哪办理
释义
    一、来宾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在哪办理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司法厅窗口
    二、来宾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的受理依据
    1、《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
    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31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
    第十条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三、来宾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的受理条件
    1.《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2.《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1995年7月28日国务院发布,1995年9月1日起实施)
    第七条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件、证书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终止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注销登记,收回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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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7:4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