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摄影作品对于摄影作品,传统照片的原件一般为照片底片,数码照片的原件主要为 RAW、 TIFF、JPEG等格式文件。 1、RAW格式(尼-康称为NEF格式)文件,证明效力最高,其未经处理与压缩,不仅记录了数码相机传感器的原始信息,同时也记录了由相机拍摄所产生的一些原数据,包括 Metadata,如光圈、快门、焦距、ISO等,因此被形象地称为数码照片的“数字底片”。 2、TIFF格式,证明效力其次,其不会受到处理软件的限制,是目前大部分数码相机都支持的格式。 3、JPEG格式,证明效力排名第三,是三种格式中“体积”最小的格式。其是一种有损压缩格式,在压缩的过程中丢掉了原始图像的部分数据,对图像元素进行了取舍,造成了图片信息的损失,而且这些损失的数据在后期是无法恢复的。对于数码照片,还有一个判断原始照片最为直观的方法,即照片容量越大,内容越完整,其为原件的可能性越大,证明效力也就越高。这是因为数码照片相对传统照片而言,更易修改和传播,在反复使用之后,照片参数会发生变化,但是照片的容量和完整度只可能减少不可能增加。此外,同一被拍摄物不同角度拍摄生成的照片,可辅助证明作者的权利。 (二)美术作品对于美术作品,传统美术的原件一般为纸质绘画原稿,现代美术(也可以称“电脑美术”)的原件则主要为 JPEG、 BMP、 PSD、 AI、 CDR、MAX等格式的电子源文件。通常情况下,文件记录的原始数据越多,其证明效力就越高。例如,有详细分层的PSD格式文件较无分层文件具有更高的证明效力,未转曲的CDR格式文件较已转曲的文件也更具证明效力等。对于现代美术,若使用了照片、字体、图形等素材,则素材原件可辅助证明作者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