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烟台工伤赔偿标准(一级至四级) |
释义 | 伤残待遇标准根据不同级别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享受的伤残津贴,补助金按工资乘以不同倍数计算,津贴按工资的不同比例支付。若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基金将补足差额。 法律分析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拓展延伸 烟台地区工伤赔偿等级及相应赔偿金额详解 烟台地区工伤赔偿等级及相应赔偿金额详解是为了帮助人们了解在烟台地区发生工伤时,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所能获得的相应赔偿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烟台地区将工伤伤残等级划分为一级至四级,每个等级都对应着不同的赔偿金额。一级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金额最高,四级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金额最低。详细的赔偿标准将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进行具体的计算,包括基础赔偿金、伤残津贴、医疗费用等方面的补偿。通过了解这些信息,受伤者和相关人员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得的赔偿金额,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烟台地区工伤赔偿等级及相应赔偿金额详解,我们可以看到不同伤残等级所对应的补偿金额和津贴比例。这些信息将有助于受伤者和相关人员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得的赔偿金额。同时,工伤保险基金将补足津贴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通过了解这些详细的赔偿标准,我们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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