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子,若没有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一人名字,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房子是男方父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男方名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 法律分析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由男方父母全款买的房子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的,视为父母对一方子女的赠与,属于男方一人的财产。 拓展延伸 婚后房产证仅登记配偶名字,如何处理? 当婚后房产证仅登记配偶名字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处理。首先,您可以与配偶进行沟通,了解登记名字的原因。如果是因为疏忽或错误,可以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更正。如果是因为特殊原因,如贷款问题或法律规定,您可以考虑制定一份法律协议,确保您在房产上享有相应权益。此外,您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权益保护措施。最重要的是,与配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寻求解决方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结语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一方名字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如果是由男方父母全款买的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视为父母对一方子女的赠与,属于男方个人财产。面对婚后房产证仅登记配偶名字的情况,可以通过沟通、法律协议和律师咨询等方式,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重要的是与配偶保持良好沟通和合作,共同寻求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