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视网膜疾病的保险理赔是否需要提供完整的药物治疗记录?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时需要考虑被保险人的治疗情况,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需要提供完整的药物治疗记录。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在理赔时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核实被保险人的损失情况。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保险人核定损失应当有据可依,对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补充证明材料。 3.《医疗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档案,记录医疗服务内容和结果,保护患者个人隐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事故调查处理档案,记录医疗事故发生的情况、调查处理情况等。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在理赔时需要核实被保险人的治疗情况,但并没有明确规定需要提供完整的药物治疗记录。被保险人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病历档案等。同时,医疗机构也应当建立相应的档案记录治疗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以便于保险公司核实和处理理赔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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