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更改股东身份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股东变更需要的手续包括:公司委托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变更登记申请书、原股东会决议、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新股东会决议(如有)、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监事、经理不发生变化则不需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律分析 股东变更需要的手续有: 1、公司委托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制式表格,可网上下载); 2、变更登记申请书(制式表格可下载); 3、原股东会决议(A同意修改章程;B同意股权转让); 4、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 5、新股东会决议(如果变更股东不涉及法定代表人、监事、经理等的变化,则不需要); 6、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监事、经理不发生变化则不需要);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拓展延伸 股东变更需要哪些手续?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股东变更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手续。首先,股东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提交相关文件和证明。其次,公司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公告变更。如果股东变更股权结构,还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另外,股东变更姓名、名称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股东的姓名、名称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最后,变更股东的住所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因此,股东变更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提交相关文件和证明,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结语 股东变更需要的手续包括委托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变更登记申请书、原股东会决议、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新股东会决议、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任职文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手续均需准备齐全并提交相关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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