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在邻居不同意的情况下强制盖二层? |
释义 | 相邻建筑物对采光权的侵害问题及解决方法。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建筑物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如果采光权受到侵害,被侵权人可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可获得相应赔偿。对于已建成的房屋,无法排除妨碍的情况下,赔偿范围和金额需综合考虑各因素确定。 法律分析 这个问题是涉及到相邻关系的问题,如果建的房屋影响邻居采光权的,邻居是有权要求对方排除影响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问题。 《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三条【相邻通风、采光和日照】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二百九十四条【相邻不动产之间不可量物侵害】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二百九十五条【维护相邻不动产安全】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采光权被侵犯应该怎么办 1、采光权的含义: 采光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获取适度光源的权利,采光权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权益,建筑物建设时都有相关细则明确建筑物间空间距离,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居住在房屋内部的人员都可以依法维护。 2、被侵权后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解决: (1)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 如果权利人的采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行为。但这里的侵害指的是正在进行的采光权侵害行为停止,对于己经终止和尚未实施的侵害行为不能适用。 (2)可以要求侵权人排除妨碍 被侵权人应该排除对于对权利人的采光权构成妨害的状态,这种状态既包括已经造成损害后果的现实妨碍,也包括可能造成妨碍的现实威胁。 (3)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被侵权人所造成的侵权损害,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已经建筑好的房屋,无法进行排除妨碍的,应该综合考虑各因素确定赔偿范围及金额。 结语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涉及到相邻关系的问题,如邻居的采光权被侵犯,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法:一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行为;二是要求侵权人排除妨碍;三是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采光权是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违反法律法规,权利人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解决问题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赔偿范围及金额。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保障相邻关系的和谐与平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二章 防护重点 第十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的,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拆除单位负责补建或者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