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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限售期内房子能抵押贷款吗
释义
    房子有房产证,土地性质是划拨的可以办理抵押贷款,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终止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终止期限。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设立、变更和消灭应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经登记后生效,未经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
    一、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一)办理抵押登记应当符合下列程序:
    1、集体土地所有者出具同意抵押的证明;
    2、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
    3、确认土地估价结果;
    4、抵押双方签订抵押合同;
    5、申请抵押登记;
    6、审核、登记;
    7、核发抵押证明书。
    (二)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须经被抵押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集体土地所有者出具的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包括:在实现抵押权时同意按法律规定的土地征用标准补偿后转为国有土地;征地费是否作为清偿资金等内容。
    集体土地所有者在出具同意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书面证明前须将土地抵押有关事项在村农民集体内部履行合法手续。
    (三)抵押当事人应当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评估机构对其抵押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其评估结果需报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
    (四)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土地管理部门还应核定通过拍卖抵押物实现抵押权时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
    (五)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签定后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1、被抵押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身份证明;
    4、抵押合同;
    5、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地价评估报告;
    6、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7、土地管理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经审核,不符合抵押条件的,土地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抵押当事人。
    (七)经审核,符合抵押条件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向抵押权人核发土地使用权抵押证明书。并在抵押土地的土地登记卡上及土地使用证变更记事栏内除记录抵押情况外,还应记录是否在实现抵押权时征为国有;实现抵押权时,抵押人、抵押权人及集体土地所有者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二、土地抵押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抵押登记
    1、《土地他项权利(抵押)登记申请书》(需盖公章)
    2、①国有划拨土地和集体土地,须提交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②国有出让土地,如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③国有出让土地如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若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投入须达到开发投资总额100%后才能抵押的,还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若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投入须达到开发投资总额25%后才能抵押的,还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及投入已达到25%(不含地价款)的有关证明
    3、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4、土地价格评估报告或作价协议书,划拨土地必须提交经国土部门确认及核定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数额的评估报告(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5、抵押权人的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可由抵押权人盖公章证明为原件复印件)
    6、抵押人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及抵押人法人身份证明
    7、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委托他人办理抵押登记的,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8、以房地产开发用地抵押的,提交抵押双方鉴证的房屋预售情况说明
    9、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证明
    10、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的,其抵押借款行为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11、如土地使用证与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坐落不合的,需提供地名办或当地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证明。
    (二)抵押注销登记
    1、《土地抵押注销登记申请书》(需盖公章)
    2、土地他项权利证书或土地抵押登记证明书
    3、抵押人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5、土地使用证(如原土地证书压存我局的不需提供)
    6、如土地他项权利证书或土地抵押登记证明书已遗失的,需提供银行遗失公告的登报样本。
    注:以上材料未说明为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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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9: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