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业主欠物业费,物业公司首先应当与对方进行协商,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起诉的一方应当提供起诉状以及相应的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缴纳物业费 是业主的义务。 2、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 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 物业服务合同 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 业主委员会 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第三十七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 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