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死了财产怎么分配的? |
释义 | 老人去世后,财产分配遵循法定继承顺序。若有遗嘱,按照遗嘱分配;若无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遗产,但在特殊情况下,如生活困难、缺乏劳动能力或扶养能力等,可以不均等分配。遗嘱和法定继承顺序的规定确保了老人遗产的合理分配。 法律分析 一、老人死了财产怎么分配的? 先遵从遗嘱继承、遗赠程序有的话优先分配然后开始法定继承,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 ①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②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原则上是均等,但是有事可以商量的。 人死后财产分配,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二、老人的遗产分配有什么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法律上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②不尽扶养义务; 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老人去世了,财产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分配,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可以按照遗嘱的规定分配遗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对于同一顺位继承人来说,需要平均分割遗产,若是同一顺位继承人有生活困难的情况,也可以多分配遗产。 结语 老人去世后,财产的分配遵循法定继承的原则。如果老人留有遗嘱,遗嘱继承或遗赠程序将优先执行,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一般应当平均分配遗产。然而,在特殊情况下,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例如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得到特殊照顾。此外,对于承担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也可以在分配遗产时给予额外份额。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但不履行扶养义务的情况下,遗产分配可以不均等或减少分配。总之,财产分配应遵循法定继承顺序,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公正合理的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 第十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 (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三)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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