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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转让股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会怎么处理?
释义
    公司转让股权给个人的处理是:1、双方订立书面转让协议,按照约定履行义务;2、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3、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的相应记载;4、申请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股东转让股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会如何处理
    股东转让股权的,如果公司股东之间的,可以相互转让,无需经其他股东的同意。如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如何转让股权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赠与就是享有股权的股东将股权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股权转让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公司责任公司法人将公司注销,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如何处理
    公司注销股东是不用承担连带责任的。公司是独立法人,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股东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的,对公司债务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公司注销股东是不用承担连带责任的。公司是独立法人,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股东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的,对公司债务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我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入合作社成为股东。我该怎么办?
    不能成为股东的人有: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恬动的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不能再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党政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党政机关主办的社会团体;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我是个人工商户的大股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主要负责人也是股东犯法,我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股东原则上不承担刑事责任,但若是股东知情甚至是帮助公司进行违法活动,则会受到刑事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股东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时,会揭开公司面纱。《公司法》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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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4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