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环境恶劣造成员工身体损害员工应赔偿吗 |
释义 | 劳动环境恶劣影响到员工身体可以要求赔偿。用人单位有保障劳动安全的义务,而劳动环境恶劣影响到员工身体意味着用人单位并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因此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一、劳动合同不备案的后果 劳动合同不是必须备案的,因此不备案不会影响到劳动合同的效力。 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必须进行备案,备案与不备案的区别只是法律效应的问题,没有备案的情况下,可能会对合同的法律效应产生影响。一般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与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应当根据是否需要进行备案来进行认定,如果需要备案的,应当进行备案。 二、试用期考核谁负举证责任 对于用人单位的考核方式,没有具体的法规来参照,所以试用期考核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完全由用人单位自己掌握。有的用人单位可能会为进入试用期的劳动者设定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给新进员工安排试用期工作计划,并最终打分或写评语;也有一些会集中安排试用期的新员工进行培训,并通过有组织的笔试或日常绩效评估等方式对试用期的劳动者进行考核;还有的用人单位会综合新员工的指导老师的评估及所在部门的绩效评估,以及新员工的内部和外部各类客户的综合评价与反馈,形成最终的考核成绩。对此,求职者只能因地制宜个别把握。但是,无论最终的考核成绩是一个简单的分数,还是一个复杂的综合考核结果,或是上级领导或指导老师的评语,用人单位都有法定的义务对试用期的劳动者进行考核,并应保留相应文件,尽到相应的举证义务。 三、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罚款员工 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进行现金罚款,因此,如果用人单位确实对员工进行了现金罚款,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因为罚款是一种经济处罚,涉及对公民财产权的剥夺,什么行为该被罚款,应该由谁来进行罚款,这些只能由法律来规定。换言之,罚款是一种法律处罚措施,既然如此,它便只能针对违法行为,而不能针对违纪违规行为。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虽固然有错,但只能采取批评、检讨、处分、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措施,单位没有权力对他们进行罚款。单位可以依据绩效考核制度,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质量不达标的员工扣发奖金,这不属于罚款。同时法律有规定,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给予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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