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暴录音证据的法律效力 |
释义 | 家暴录音作为离婚证据使用需要注意的问题: 1、录音证据是真实的。 2、录音证据的合法性。 3、对方认可该录音资料,或虽提出反驳但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证明,反驳理由不成立。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录音资料则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按照法律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而且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即使是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除非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否则,该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一、谈话录音可以证明不当得利吗 录音谈话也是证据的一种,当然可以证明不当得利的情况。《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八项证据的形式,其中,视听资料便是录音录像。因此,录音是可以作为打官司的证据的。录音成为合法证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录音证据的取得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是自由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有其他证据佐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不论任何证据,包括私录音,都不得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否则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二、录音算不算证据? 录音算证据。录音证据属于视听资料,是我国规定的法定证据种类之一。 但并不是所有录音都可以作为有效证据,录音的取得途径要合法,且不能侵害国家的、社会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录音就是无效的。 使用录音作为证据时要注意下列问题: 1、要以合法手段收集。 2、谈话内容要有一些基本要素谈话内容中要有时间、双方身份、地点等因素。 3、录音取证要尽早在双方没有发生大的矛盾冲突,至少是还没有起诉之前,通过录音方式取证。 4、注意保留录音的原始载体。 5、要提供完整录音证据,不能擅自剪辑、截取,要保留视听资料的完整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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