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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绍兴人才码分类标准
释义
    法律分析:一、顶尖人才
    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俄罗斯、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以色列等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为member或fellow,统一翻译为“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近5年拥有世界500强企业境外总部首席技术官任职经历者;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二、国家级领军人才
    国家“千人计划”人才;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才;何梁何利科技奖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省特级专家;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500强企业的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总经理;管理资产超过300亿元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互联网金融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法律依据:《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政策》
    1.深化实施绍兴“海内外英才计划”。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对“海内外英才计划”A类、B类、C类领军型团队,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资助;对A类、B类、C类创业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资助;对A类、B类、C类创新人才短期项目,每年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5万元企业引才薪酬补助,补助3年。对国际一流团队和顶尖人才领衔的重大项目可专门制定扶持政策。对入选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按照不低于省级财政投入额度进行配套资助。
    2.完善“千人计划”人才奖励资助。对我市自主申报入选的国家、省“千人计划”人才,在分别参照“海内外英才计划”A类、B类创业创新人才项目资助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补助奖励额度分别给予入选人才1:1配套补助奖励。对市外直接引进的国家、省“千人计划”人才,属全职引进的,参照“海内外英才计划”B类、C类创新人才长期项目资助标准;属创业项目引进落户的,按设备技术投资额和研发经费50%的比例,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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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3: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