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生学校被打怎么办报警吗? |
释义 | 处理学生打架斗殴应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报告,各主管部门在接到上报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抵达现场,处理现场并安抚学生情绪;公安机关已涉入调查的,学校相关部门应协助当地派出所,酌情予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老人被打第五天报警可以吗? 老人被打了应当马上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报警,然后送到医院及时治疗,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伤情鉴定函进行伤情鉴定,属于轻微伤的按治安管理案件处理;属于轻伤的,按刑事案件故意伤害罪处理。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孩子学校被打鼻子骨折? 法律分析:首先,要进行伤情鉴定,如果公安机关没有通知,要记得要求其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进行法医鉴定。其次,进行伤情鉴定后如果构成轻伤以上伤情是要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的。如果经鉴定为轻伤以下伤情主要指轻微伤以下伤情则一般为行政处罚。最后,要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处理意见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由学校和双方家长确定侵权赔偿数额,并相应处罚。可以由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可以由学校和双方家长确定侵权赔偿数额,并相应处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在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以五十日以下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当事人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14岁以下的人或者60岁以上的人的;(三)屡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伤害他人的。第十二条 已经年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十四岁以下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受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格控制。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本法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不执行行政拘留:(一)年满十六周岁的;(二)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首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70岁以上;(四)怀孕或者哺乳期未满周岁的婴儿。孩子被打了,家长怎么处理?1、保持冷静,耐心倾听孩子的感受。当得知孩子遭受了霸凌,首先不要慌张,不要急于去找学校或者学生家长“理论”,而是要耐心听听孩子委屈,了解这件事情带给孩子的难过、无助甚至恐惧,并陪伴孩子,让其感受到此刻是安全的,父母在你身边和你一起面对。2、可以短暂地让孩子离开不安全的环境,帮助孩子稳定情绪。当询问孩子还原事实的时候,孩子愿意谈就谈,不愿意就先暂时不谈,当什么时候想谈了再继续。3、等孩子情绪稳定了,父母可以跟孩子沟通,给孩子任何能给的帮助。例如,陪伴他上下学,教会他如何避免落单、避免被欺负等等。4、父母要教会孩子避免让自己再次成为被霸凌的目标。父母要鼓励孩子多参加学校的社团活动或者多交朋友。当孩子身边很多朋友的支持,那些喜欢欺负他人的学生在看到孩子有很多朋友时,一般也不敢下手欺负。 学生在学校打架,学校有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学生打架,学校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如果是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学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学生午休在学校受伤学校有责任吗? 小孩在学校受伤了学校是否有责任,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学生在学校期间受伤,校方未尽到监护义务的,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2、如果是小孩自己造成,与校方无关,学校一般没有责任。学校承担责任的具体情形有哪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学校能强制学生住校吗? 学校没有权利强制学生住校,但教育法里规定的是根据需要设立寄宿制学校,也只是为了保障居住分散的学生入学,并没有强制要求学生必须住校。 教育法第十七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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