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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拆迁问题找哪个部门处理
释义
    房屋拆迁问题可以找市、县级人民政府处理,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房屋拆迁问题都可以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举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一、房屋拆迁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订立。
    拆迁协议应当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达成,意见不统一的,拆迁人可以拒签。并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二)不同情况下补偿标准不同。
    补偿标准根据要根据具体拆迁项目实施意见和各地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而定,同时也要结合房子、土地的不同情况。房屋拆迁补偿可分为房屋补偿和土地补偿。商业性质用房补偿要高于宅基地用房,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在评估商业性质用房时一定不要忘记要求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三)申请信息公开。
    当补偿过低,首先应当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查看政府设定的各项补偿是否公平合理。如发现拆迁方没有按照补偿约定履行义务,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房屋拆迁补偿流程是怎样的?
    1、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3、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4、办理相关手续,落实人口征地补偿以及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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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7 18:0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