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写收条有哪些是必须要写的 |
释义 | 写收条时标题、正文、落款这三部分是必须要写的。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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