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如何签字有效 |
释义 | 在写借条的时候要注意以下事项:1、署名要署真名,化名、代号、名字谐音都不规范,最好以身份证上姓名为准,免得引发纠纷。2、最好是本人亲自写。3、单位应注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4、个人、单位应写全称,而不宜用简写、代号、化名。5、签字、盖章要各方当事人皆在现场,以防被人冒充、替换。 一、怎么写借条? (一)借条要具备的基本要素,如下: 写借条时,应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载明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时间(要明确到年月日)、是否支付利息等基本要素。借款时,出借人务必问明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如果明知借款人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比如走私、诈骗、赌博、买卖毒品或者贩卖人口等等,就应当断然拒绝。否则,如此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借款将不受法律保护。 (二)借条利息的约定: 写借条时,应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载明利息数额或者利息计算办法(利率)。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数额和利率,则视为无息借款。利率应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否则对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三)借条落款的签名或盖章: 写借条时,应要求借款人当面亲自书写借条,并正确地签名或盖章。签名、盖章时要各方当事人均在现场,以防被人冒充、替换。借款人为公民个人的,签名应为居民身份证上登记的姓名。应由借款人本人签名,而不能由他人代为签名。 借款人为法人的,所盖公章的文字字样应与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样一致,而且公章应为该法人最高效力的公章,而非“财务专用章”、“项目部章”等部门小章,以防发生纠纷后法人对该公章的效力不予认可。借款经手人为法人代表时,则须明确借款债务人是该法人代表本人个人还是其所代表的法人。如果法人代表明确为法人借款,但以自己是法人代表,无需加盖法人公章为由而表示不愿或不便加盖法人公章时,那么出借人应坚持要求其写明债务承担者是该法人代表本人个人而非其所代表的法人。 二、借据通常由哪三部分组成 借据通常由标题、正文和签名三部分组成。如果没有签名或盖章,则无效: 1、标题。借条的标题通常由文字名称组成,即借条一词写在正文上方中间,字体较大。也有人在这个位置写暂欠或今欠字作为标题,但这个标题正文写在下一行的顶格; 2、正文。借据的正文应写明欠谁、单位、数量,并注明还款日期; 3、落款。签署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借据,需要签署欠方个人姓名。同时签署借据的日子。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加盖私章。 三、签合同要注意的十大细节是什么 (1)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致、证照与合同标注一致; (2)合同签章应由具备对外签署合同的主体签章,内部机构、项目部、公司内部人员不具有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要加强对项目部印章及各种用印的管理,严格按照确定的权限审批用印; (3)要注意审查拟签合同各份是否为同一文本,有无修改或添加,防止被掉包; (4)签署合同时应避免无空白未填项,如格式合同有不要需填写的应划/或标注空白字样; (5)如有修改,修改处,签约主体是单位的应由单位盖章、签约主体是个人的应该由其捺印; (6)个人签名原则上应当面签署,单位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7)合同如果是多页除署名处盖章外还应加盖骑缝章; (8)对合同签署人应审查其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并收存; (9)合同签署时间、签署地点应填写完整; (10)在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用到的联系人、签收人、结算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等,最好在合同中能写进去,即使不写,也最好有书面的确认。否则完全有可能签字人一旦调离或者对方耍赖说不是公司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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