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偷拍了私密照片,但是对方死不承认怎么办 |
释义 | 他人照片属于隐私,未经同意在网上发布是侵犯肖像权或隐私权,被侵权人可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2条至1033条,个人享有隐私权,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包括侵扰、窥视、泄露私密信息等行为。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行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和排除妨碍等。 法律分析 他人照片属于他人隐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他人照片发到网上的,是属于侵犯肖像权或者隐私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结语 保护他人隐私是法律的要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了自然人的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未经他人同意,在网上发布他人照片属于侵犯肖像权或隐私权的行为,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和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应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保护隐私权是维护个人生活安宁的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家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推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措施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网络安全的良好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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