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过户要去哪里办理 |
释义 | 一般来说,汽车过户时需要到当地最近的车管所、旧车交易市场办理过户。而实践中,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开到市场,有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 过户需要携带材料: 1、卖方:车主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本、购车原始发票(如果之前过过户就是过户票)。 卖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2、买方:身份证,外地人上当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内暂住证。 买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3、车辆原始购置发票原件或持上次过户发票。 4、车辆行驶证原件。 5、车辆登记证书(大绿本)。 6、外迁需要购置税小本。 车辆过户流程: 1、在大厅窗口领取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并进行填写; 2、将车辆直接开到过户验车处户进行验车、照相、拓号、拆牌处理,并填写检查记录表; 3、待全部处理完毕后即可将车开回到停车场,接着去过户大厅办理手续; 4、回到过户大厅后要先取号、排队、等待叫号,工作人员确认车辆没有违章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并需要缴纳过户费; 5、交完钱之后再去转移受理窗口办理相关手续;6、办完转移受理后即可重新选号,然后领取新的车牌、行驶证、登记证书,过户完成。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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