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在佛山补办身份证 |
释义 | 办理条件 换证: 在佛山市居住的其他省、市户籍居民因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需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补办: 在佛山市居住的其他省、市户籍居民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可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 PS:异地户籍到居住地镇街公安机关或区公安局办理。 以下情形不予异地办理业务: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5, 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6,按照省公安厅的规定,临时身份证须到户籍所在地户政窗口办理,不能在居住地办理。 预约方式 个别窗口由于业务量过大或疫情原因,须采取“全预约”(即须先预约才能办理)的方式办理业务,如市民没有预约的,建议了解清楚后再前往办理。 预约平台:佛山政务服务办事预约平台。 预约入口:点击进入 预约时间: 1、每个工作日17:00放工作日的号。 2、每周一17:00发放当周周末预约号,周一17:00到周五15:00可进行预约操作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换领:仅需提供居民身份证。 补领:可提供居民户口簿或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非佛山市户籍的需提供由佛山市签发(签注)的《广东省居住证》或《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或在我市就读的证明(如学校证明、学生证等)。无法提供的,需查验已在佛山市流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佛山市户籍的无需提交此项材料。》》佛山居住证及居住登记办理指南 [3]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4]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补领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5]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说明:申请人在补领新证后又找回原证的,应当主动将原证交回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省内具有居民身份证照相资格的照相馆拍摄身份证照片,领取《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2、网上预约 进入佛山政务服务办事预约平台。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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