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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死刑立即执行还有活的机会吗?
释义
    律师分析: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要先经过严格的死刑复核程序,若发现法定原因的,也有可能会改判或者暂停执行死刑。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
    上述前两种情况中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对于因上述第三种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两百四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第两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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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4: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