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算工伤吗 |
释义 |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只有发生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这种意外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2、上下班途中发生其他意外,如因雪天路滑劳动者自己摔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虽然意外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一、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按生活自理障碍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作为生活护理费; 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等。 二、哪些情形不属于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 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 3、自残或者自杀的。这种人身伤害是行为人自己的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 三、区分工伤,应当掌握哪四个界限? 1、时间界限: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工作时间内。特殊情况下,尽管发生时间在工作时间外,也属工伤; 2、空间界限: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工作场所内。但十四条、十五条也规定了特殊情况; 3、职业或业务界限:只要伤害因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外,也属于工伤。相反,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不是由于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的,也不属于工伤; 4、主观过错界限:除职工本人蓄意造成的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外,即使职工有过失也属于工伤。 综上所述,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不一定算工伤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上下班途中发生其他意外,如因雪天路滑劳动者自己摔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虽然意外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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