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相邻位置关系是什么 |
释义 | 相邻位置关系也叫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在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矛盾的,应当运用法律调节彼此间的矛盾,使他们有权从邻方得到必要的便益,并防止来自邻方的危险和危害。同时,对各自所有权的行使也应有所节制,不能损害邻方的合法权益。因此,相邻关系实际上是在斟酌相邻各方的利益和公共秩序后,对行使所有权的一种限制或节制。享有地上权(见用益物权)的人,也应适用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 一、相邻关系的类型 1. 用排水相邻关系。水是人类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资源。关于水资源的利用以及排水问题,在相关法律中已有所规定。水往低处流,由上游流至下游的过程中对相邻占有人必须加以限制,否则,上游邻人堵截水流或者下游邻人堵塞水流势必极大影响另一方的利益。 2.相邻通行关系。相邻通行权,是指相邻一方因建筑物别无其他通道,或者土地在邻人的土地包围之中,有通过邻地的权利。 3. 修建与铺设管线的相邻关系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4.通风、采光和日照相邻关系。空气和阳光是人生存所必需的。自然通风、采光和日照对于不动产占有人的生产、生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5.固体废物、污染物及有害物质排放相邻关系固体废物、污染物及有害物质的排放和处理,关系到环境保护和人类生产生活基本条件。 6. 相邻不动产损害的防免。相邻不动产损害的防免,是指利用自己不动产或者相邻不动产时,防止或者避免对相邻不动产造成损害。根据法律规定了不动产占有人对相邻不动产的利用问题,同时又在第九十一条和第九十二条规定了对于相邻不动产损害的防免。 二、处理相邻关系纠纷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原告诉求能否得到支持,即要看其提供的证据是否达到法定标准,又要看其诉求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从行政角度看:原告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被告的房屋系违章建筑。 2.正确理解相邻权保护的立法精神:《民法典》规定的相邻关系,是以调整毗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利益为主,以谋求实现不动产经济利用的最大化为其制度目的。从原告的诉求内容看,主观上将相邻侵权理解为权利人对“不动产本身”的所有权方面。 3.请求权基础问题:最高院司法解释对“是否违建”以及“是否拆除”的判断和确认交由行政机关裁定,并未列入民事案件审理的范围,原告的请求权缺乏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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