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资本原则的定义 |
释义 | 公司资本制度及其修改:公司设立时应在章程中载明公司资本总额,资本维持原则要求公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资本不变原则对资本减少作出严格控制。2013年公司资本制度修改,实行股东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不需要法定验资,无货币出资比例限制和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特殊公司仍需实缴注册资本。法定评估及工商登记事项也适用于公司注册资本。 法律分析 资本的一般规定 1、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在设立是筹集的、由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 2、公司资本原则 (1)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公司设立时应在章程中载明公司资本总额,并由发起人认足或募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我国《公司法》对该原则的态度是不再严守,主要体现在取消了注册资本实缴制;取消一般公司的法定验资。 (2)资本维持原则是指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当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我国《公司法》的态度是贯彻该原则,主要体现在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原则上不得退股;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股票面值;法定公积金制度等。 (3)资本不变原则是指公司资本总额一旦确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变动。我国《公司法》对此态度是主要对资本的减少作出严格控制。 注意:1、资产是公司现有的全部财产(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公司以其全部资产(而不是注册资本)对外承担摘取清偿责任。 2、资本是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我国公司资本制度 2013年我国公司资本制度修改,降低公司设立门槛,减少对公司自治事项的干预。即,实行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等,并由股东对缴纳出资情况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制度。 1、原则上是认缴资本制 (1)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2)不需要法定验资。 (3)无货币出资比例限制;无出资期限要求;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2、例外:实缴资本制 (1)对于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要求实缴(实收)注册资本,即公司成立时,全部注册资本必须实缴到位。银行等特殊类型公司仍保留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实缴实收资本) (2)与实缴资本制度想配套,要求对股东出资必须法定验资。 3、都适用的规则 (1)法定评估。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家。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注册资本为工商登记事项。 (3)注册资本记载于公司营业执照中。但,营业执照不标注实缴资本。 结语 公司资本的一般规定包括注册资本、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和资本不变原则。根据《公司法》,我国在2013年修改了公司资本制度,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实行股东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并由股东负责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注册资本可以是认缴资本制或实缴资本制,但对于募集设立的特殊类型公司仍要求实缴注册资本。无论采用哪种制度,都需要进行法定评估,注册资本是工商登记事项,并记载于公司营业执照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八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五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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