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工作证明的情况如下: 1、申请签证使用; 2、申请信用卡/贷款使用; 3、就业考试、资格考试; 4、职称评定; 5、申请交通补贴。 工作证明的开立方式如下: 1、需要准备的是写一份申请工作证明的材料,写明名字、公司职务、具体办理的原因,最后写日期; 2、写好申请以后,就需要到单位的有关部门申请,一般出证明的是人事部门; 3、资料提交以后,就需要等待一些时间; 4、看清楚公司的公章,完成证明领取手续。 开工作证明的注意事项: 1、开工作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 2、开工作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收入证明复印是无效的; 3、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是圆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