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麻痹性瘫痪重疾险对既往病史的承保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麻痹性瘫痪重疾险通常是承保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突发麻痹性瘫痪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住院津贴等费用和给付一定比例的保险金。但是,针对既往病史的承保,不同保险公司可能存在不同的规定。因此,投保人在选择麻痹性瘫痪重疾险时应仔细查看保险合同条款,或者咨询保险公司的客服人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承保范围、保险责任、免除和限制保险责任的条款和条件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条款和合同附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被保险人的具体情况和承保范围,对被保险人已知的风险应当在合同中特别指出。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对于被保险人存在的既往病史,保险公司可以按照约定提高保费或者不予承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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