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理赔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般情况下,住院发票是重要的证明之一。但是,如果无法提供住院发票,可以提供其他相关医疗证明材料,如医疗记录、医生诊断证明等。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提供与保险标的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得故意造假或者隐瞒真相。 2.《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保险人应当在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报案后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且要求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与事故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3.《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保留诊疗记录、化验记录、病理记录、手术记录、护理记录、出院记录等医疗文件。 因此,如果无法提供住院发票,被保险人可以提供其他相关医疗证明材料,并且保险人有责任对这些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