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麻痹性瘫痪属于一种严重的健康问题,往往会导致患者长期甚至永久丧失活动能力,需要长期治疗和护理。尽管其风险程度较高,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需要额外的保险保障。 法律依据: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五条:因医疗事故造成麻痹性瘫痪等重大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赔偿。 2.《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公司应当明确保险责任和保险范围,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提供保险单和保险合同,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 3.《民法典》第二十六条:保险人应当依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享有保险金或者保险金赔款的权利。 结论: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麻痹性瘫痪是否属于高风险疾病,但是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购买额外的保险保障,以减轻意外发生造成的经济负担。同时,如果麻痹性瘫痪是因为医疗事故造成的,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