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重疾险领域,保险公司拒赔的一个常见理由是病人的“继往病史”。然而,这个理由是否合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一条: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以被保险人所遭受的风险事件为限。 2.《保险法》第十二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和履行中,应当诚实信用。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已经发生的损失,应当在合同约定的赔偿期限内给付保险金。 4.《民法典》第九十六条: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5.《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诚实守信。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保险人应当对已经发生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而被保险人和投保人也应当在合同中诚实守信。若被保险人在申请理赔时隐瞒继往病史,有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赔。但如果瘫痪与继往病史并无明显关联,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就不太合理。因此,具体情况需要进行详细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