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隐瞒婚史怎么处理 |
释义 | 隐瞒婚姻史,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和婚姻可撤销的情节,所以当事人不能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或申请撤销婚姻关系,隐瞒婚姻史,对一方伤害巨大,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通过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一、隐瞒婚史是否属于骗婚? “骗婚”行骗者,可依据国家合法的婚姻登记程序,或以婚姻为诱饵的形式,来诈取他人的财物。而且隐瞒婚史要分两种情况来确定,一是隐瞒自己的婚姻史,如果是合法离婚了的,并且没有进行诈骗是不属于骗婚的,二是如果既隐瞒婚史,又实施诈骗,那么就属于骗婚。 二、骗婚的常见类型 1、男性骗婚 据案例研究显示,男性骗婚的案例中,作案者多为自身经济条件差、年轻、相貌出众的男性,冒称单身或制造合法的假离婚。其选择的骗婚对象主要是生活比较富裕、年岁比较大、离异、单身和有子女的女性,通过正式的法律程序获得国家认可的婚姻手续。这些男性并不在乎女方的容貌和年龄,目的只是财产。当把女方的财产骗到手之后,就会很快提出离婚,从而获得合法婚姻下的巨额经济财富。或者说,他们在结婚之前,就已经与原未婚妻订好了攻守同盟,一旦得手便会与原女友再次组建家庭 。 年轻男性对高龄妇女实施骗婚的情形也相对常见,其年龄之差普遍在30岁左右。结婚后,一旦女方死亡,他就会获得巨额财产的合法继承权 。 2、女性骗婚 据学者调查显示,一些妇女因经济状况落后而以虚假证件、假离婚、重婚、形式婚姻等多种作案手法实施骗婚。她们对被骗者称自己是独身或者离异、丈夫已故,或者与丈夫签署虚假的离婚协议,再寻找具有丰厚财产和退休金的高龄单身男人,或想再婚且不愿与儿女共同生活的老年人。她们可能会诱导对方结婚,也可能以保姆的身份不领取结婚证与他人同居。结婚或同居后,女方通常即以回家探望父母,需带盘缠和礼金为名,向男方索要一定的财物、现金后一去不返 。 3、团伙骗婚 团伙骗婚的作案方式多为事前通谋、划分角色、分工负责。团伙之间划分好角色,以父、母、儿女之间的关系出现,给受骗人营造一个双方父母均满意的状态从而骗婚 。 4、拐卖骗婚 在我国,由于男女比例的失衡,大量单身男性依靠欺骗或拐卖女性,与她们缔结婚姻。此情形在云南省等中国边境地区相对高发。在这个过程中,男方所提供的信息是不全面的,甚至有的是错误的、带有欺骗性的。信息不对称同样表现在妇女对男方家庭、男方本人情况了解的贫乏上,受语言障碍、环境条件、有意隐瞒等多种因素的限制,她们多数是在不了解男方真实情况下就嫁为人妻,等她们发觉受到欺骗时,已经深受其害 。 近年来,以跨国婚姻为外衣的来华"合约新娘"问题逐渐引起了相关国家的关注,尤其是"合约新娘"的来源国政府和社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在华的"合约新娘"大多来自越南、缅甸和老挝等与中国大陆接壤的东南亚国家。随着"合约新娘"产业的发展,输出国也逐渐拓展到其他东南亚国家,如印尼、柬埔寨和巴基斯坦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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