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合同备案机关是哪个部门 |
释义 | 具体办理施工合同备案的部门是住建部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分为:施工总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施工方在和总承包方签订合同的时候必须是正规的合同。 施工合同备案办理的流程: 1、网上申报。首先承包人登陆建筑工程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2、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3、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劳务分包合同备案需要的资料: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建筑劳务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7、建筑劳务作业队长的任命书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将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据悉,《办法》中所指施工合同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经备案的施工合同,将作为建设工程结算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有关监督管理的依据。《办法》规定,发包方应当在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施工合同备案资料报工程所在地管理机构备案。管理机构在收齐完整的备案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施工合同内容进行核查。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告知当事人依法修改后重新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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