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可以进行撤销,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同意赠与房产,登记离婚后,受赠人即有权要求赠与人为其办理赠与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赠与人不得拒绝履行离婚协议的附随义务及主张撤销该项赠与。 一、离婚协议房子给孩子,没过户,可以不给了吗 离婚协议房子给孩子,没过户,可以撤销吗?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可以撤销,依据就是《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另一种认为不能撤销,主要理由是认为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条款与其他条款包括身份关系解除、其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是一个整体,互为条件,不能任意分割,除非离婚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撤销赠与。 我个人建议最好不要在协议中约定将房产给孩子,夫妻间的财产,还是夫妻之间进行分配。 如果非得把房子给孩子,双方才能达成一致的离婚意见,最好将离婚协议进行公证,然后再去办离婚手续。 还有就是,能过户的尽早去办理过户。因很多房屋存在贷款,或者过户需要一些条件,都要事先询问清楚,以防无法及时过户,事后一方反悔的情况。 二、离婚后房产赠与能否撤销 离婚诉讼中是否可以撤销房地产赠与。问题如下: 1、相互赠与婚姻关系, 离婚协议约定赠与,因为离婚协议主要是为了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而设立的,约定一方将婚前的个人财产归对方所有,可以视为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条件的赠与协议。因此,这种赠与具有一定的条件,具有道德义务。离婚协议签订后,双方夫妻关系解除,赠与条件已经实现,不能依法随意撤销; 婚内约定赠与,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约定,只要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对双方有效的法律约束力。夫妻之间关于房地产赠与的议不需要办理物权变更手续。离婚时,法院可以判决财产归受赠人所有,不支持赠与方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 2、共同赠与子女, 房地产属于房地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房地产登记,房地产未转让给子女的,赠与尚未完成,赠与可以撤销;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已办理的,反悔一方无证据证明达成的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的,不得依法变更、撤销。 三、离婚前将房产赠与一方离婚后有影响吗 离婚前将房产赠与一方离婚后如果没有进行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以办理过户登记为准。在办理过户前,并未取得房产所有权。虽然离婚协议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审核,但婚姻登记机关并不具备公证职能。离婚一方在协议上许诺将房产赠给另一方时,在离婚登记办理之后,应该及时的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